关于我们

制度阅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 纪检监察> 制度阅览>

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经理人廉洁从业承诺书

(2018年)

 

     廉洁是一种境界,自律是一种力量,廉洁更如一面镜子,它时刻提醒着我们要挡得住诱惑,撑得住信念,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以廉为荣、以廉为乐、以廉为美,起步于自警自省自律,起步于自觉自愿,起步于昨天、今天、明天…… 。

     为推进公司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活动有效开展,落实党员干部和各级经理人自觉履行廉洁自律的责任,进一步树立起清正廉洁的干部形象、风清气正的组织形象、本质廉洁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手册。

 一、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坚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坚持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坚持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坚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端正思想和行为,具体做到:

   不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或者“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由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任免、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不准在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工作中,违反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不准在调动、分配、晋级、调资、付酬、奖励、处罚、考核、考试、招聘、录用、职称评定、在职培训等管理工作中,违反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及损害公司利益。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擅自、私下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公司的同类经营公司、关联公司和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或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 违反规定兼任下属公司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虽经批准兼职,但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者其他报酬等。

不准私自在外投资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内外注册公司或投资,从事营利活动。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不准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和公司规定,收受各种名义上的回扣、手续费及财物等,归个人所有或私分。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等。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在务实节俭的前提下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场所。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用公款旅游,或借出差、开会、参观、考察等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决定或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不准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违反商务或公务活动等的管理规定,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进行职务消费、报销、接待、宴请等,严禁借商务或公务接待之名大吃大喝。

不准用公款购买香烟,不准用公款消费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水和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

不准违规借节日走访名义公款送礼及吃喝宴请,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礼金和宴请等。

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各类购物卡、储值卡、消费卡、各类俱乐部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将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本公司、下属公司或其他关联业务单位转嫁报销。

不准将履行工作之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支出,严禁公物私用,严禁将公司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据为己有或私分。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租赁、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既乘公车、又领补贴。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超标准、超面积配置办公用房。

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摆阔气、讲排场、借机敛财。

不准违反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并购、招标采购、商业零售、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

不准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不准工作期间酗酒。

不准参与涉黄涉毒赌博等活动。

不准违反社会公德。

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三、问责和处罚

凡公司党员干部和各级经理人违反上述廉洁自律条款,视情节轻重情况,一律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纪党规、条例规定、集团及化工相关文件制度追究责任,如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处置。

 

附:集团及化工相关文件制度目录

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管理办法(2017-9-11)

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管控权责划分表-V1.2版(2017-11-25)

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经理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2018-06-01)

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经理人因公因私出国报告制度HG14-003

华润化工出差管理制度(2017-12-15)

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18-06-05)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03-15)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华监通〔2017〕16号)

 

 

   承诺人:                    中国共产党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7月